杨绍琼,女,我院2020级会计五班学生,学号2020210830。该生在疫情期间未经批准离校回家,且连续两天未参加正常教学活动,合计旷课6节。
根据《重庆财经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《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》的规定,经jxf吉祥官网总站学工委员会研究,决定给予杨绍琼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意见。
希望同学们引以为戒,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性和请销假制度的严肃性,主动遵守学校的相关纪律规定。
jxf吉祥官网总站
2022年6月15日
上一条:我院关于公示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的通知 下一条:关于给予何文欣通报批评的决定
【关闭】
版权所有:jxf吉祥官网总站 - jxf吉祥网手机在线 地址: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